(2012年10月30日淮安市淮安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)
任 命:
孙国庭同志为淮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;
林以喜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;
杨才国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;
钟国凤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;
万晓萍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;
崔兆海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;
王玉辉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;
管爱军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车桥人民法庭副庭长;
蒋卫峰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林集人民法庭副庭长;
辛靓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林集人民法庭副庭长;
朱振超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;
颜士和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;
丁迅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;
王雷明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;
张宁生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冯健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韩正林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邵庆春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张红娟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王一茜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徐剑将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庄磊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葛景丘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尹乐平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顾佳驹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万艾兵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陈薇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杨辉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贾扬忠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黄洪祥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王宝春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;
吴云平同志为淮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。
免去:
张玉龙同志的淮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