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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提升气象灾害(台风)Ⅳ级为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
2018年07月21日 16:28  点击:[]

       各乡镇(街道)人民政府(办事处),区各委办局,区各直属单位:

       今年第10号台风“安比”(强热带风暴级),7月21日16时中心位于距离我省启东市东南方向约570公里的海面上,目前正以每小时3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,强度有所加强。预计将于 22日凌晨到上午在浙江象山到江苏启东一带沿海登陆,登陆后将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,强度逐渐减弱。预计受其影响,7月22-23日白天我区将有大到暴雨,部分地区大暴雨。7月22-23日我区陆上风力可达7~8级、阵风10级左右,河湖水面风力9~10级、阵风11级。区气象台7月21日18时40分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。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7月21日19时提升气象灾害(台风)Ⅳ级为Ⅲ级应急响应。

       根据《淮安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》规定,7月21日19时20分起,各乡镇(街道)人民政府(办事处)、区各委办局、区各直属单位等部门立即进入气象灾害(台风)Ⅲ级应急响应状态,做好台风防御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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